两会声音丨姚治平:医疗照护应持证上岗并建立护工信息平台

来源:本站首发|编辑:徐菠|时间:2023-01-14 10:13:13


市人大代表、民盟梁平支部盟员、梁平区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姚治平在履职中持续关注医疗相关工作,并对医疗照护行业进行了思考。


姚治平提到,市政府报告中指出我市人均预期寿命已由五年前的77.3岁提高到了目前的78.6岁,五年后还可能达到79.7岁这一方面人民生活水平健康水平提高的表现,另一方面也将老龄化这一涉及社会经济生活很多方面的重大问题摆在我们面前。生活照护和医疗照护是决定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虽然目前中国大部分的老年人照护都是家庭亲属照护但相当比例的留守老人、失能老人和住院老人的照护,却是由护工这一职业人群完成的。然而,目前这一职业人群普遍存在年龄偏高、受教育程度低、专业技能不足、合同关系不规范等现象,其培训和管理尚有不少提升的空间。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 制定医疗照护技术标准,强制资格证考核和准入制度。政府明确医疗照护是一项技术工种,要进行技术范围限定,与护士的工作范围相区分。对不同的照护技术强度和水平进行分级,像医师和护士管理一样,按高中低不同级别对进入行业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和考核。比如,高危患者高技术含量的照护需大专及以上学历水平和完成100小时以上专业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而低危的部分自理的患者照护仅需初中及以上学历和完成50小时以上专业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不同级别工作范围和人群明确限定,且有合理的资格升级流程和途径。这一行业标准和实施,可纳入政府民政部门的行政管理之内。

二、 建立区域性护工信息管理平台。广大患者家属可在该平台查询和评介护工信息。全国性的平台可能建立难度较大,区域性平台应该容易建立,而且这一平台应该在民政部门的行政监察视线之内。关键还需建立一套客观职业评价体系,能在信息管理平台中应用,动态地对护工的水平和态度进行打分,促进护工水平的提升。

三、 强制护工与雇主签订护理协议。要求医院护工与雇主间纸质或电子合同的形式确认雇佣关系,像房屋租赁合同一样,受同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发生纠纷后以合理合法的途径进行处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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