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盟员李大安、张波被授予先进个人江津五一劳动奖章
4月29日,江津盟员张波、李大安被授予先进个人江津五一劳动奖章。
张波同志简要事迹
张波,男,汉族,1985年6月出生,湖北孝感人,研究生,2012年5月加入民盟,现任江津区第十七届政协委员,民盟江津区委会科技支部主委,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农田建设科和行政审批科(法制科)负责人。
张波2011年以来先后担任江津区种子管理站副站长,江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五大队队长,区农业农村委农田建设科负责人和行政审批科负责人。2014年至2017年连续4年获评重庆市种子管理先进个人,2016年获立江津区公务员三等功,2020年获评重庆市优秀盟员。
入盟以来,张波撰写社情民意和提案10多篇,主笔民盟市委调研课题3项。张波作为主要承办者,完成了2018年-2021年区委一号文件的起草工作。作为政策宣讲员,为区乡村振兴村社干部培训班讲课2场,下乡宣讲政策法规20余场,撰写各类调研材料20多篇。参加重庆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六讲”大赛,作品入选成果集。连续7年在全市唯一开展杂交玉米品种田间质量鉴定,从播种到移栽,披星戴月,完成了712个品种的田间质量鉴定,为全市的玉米用种安全贡献力量。2014年全国率先研究应用二维码追溯种子质量,被《重庆新闻联播》等报道,有关经验上升为全国种子质量管理举措,现在全国的不分装种子必须印制追溯二维码。每年办理行政审批1000余件,公共服务10000余件,通过让审批人跑、让数据跑,“全链条推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公共服务’”做法被市农业农村委向全市农业系统推介。牵头申报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成功。两年集中推动新建15.5万亩高标准农田,任务量直接翻倍,人手不足,加班加点,按时序进度完成建设任务。期间还实施了1万亩的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千年良田”建设任务,为落实“藏粮于地”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李大安同志简要事迹
李大安,男,汉族,1973年12月出生,重庆垫江人,大学本科,2016年4月加入民盟,现任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白沙司法所所长,2016年曾荣获重庆市优秀司法所所长和重庆市人民调解能手称号。
李大安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勤勉尽职、踏实肯干,是一个为民服务典范,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在群众中有很好的的口碑,曾被江津区级媒体多次采访报道其工作先进事迹。
他先后调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1000余起,其中疑难纠纷30余起,群体性事件15起,调解成功率达91%。江津电视台专题报道他调解的5起典型案例,区级以上媒体登载11起调解案例。攥写的2件典型案例入选中国法律服务网案例库。
2020年初,新冠疫情暴发,李大安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挺身而出奔赴隔离点工作,给隔离人员做心理疏导50余人次、代购物品200余人次,充分展现了一名讲担当、敢作为的基层干部的精神风貌。
他深入村居、学校开展法治讲座500余场次,召开法治院坝会168场次,参与开展大型宣传活动7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展出展板156块,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被江津日报、重庆法制报、西部普法网等多家媒体先后报道。
利用网络服务辖区群众,网络法律咨询300余次,提供法律援助30余次,调解纠纷100余件。
普法网络模式与传统模式相结合,真正做到普法宣传无死角无盲区,大大地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